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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关 村: 关于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支付股份形式向流通股股东实施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送一定股份 [1] - 国美控股为未参与动议的六家非流通股股东垫付对价安排,合计支付3,798,449股,其中为高促中心垫付999,592股 [1]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通过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月8日,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月9日 [1][3] 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及履行情况 - 高促中心承诺2006年实现盈利且2007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实际2006年盈利419万元,2007年盈利8,902万元(每股收益0.1319元) [6] - 公司2006年及2007年财报均获会计师事务所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未触发追送股份条件 [6] - 限售股东承诺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股份,期满后12个月内出售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3]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 高促中心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6% [7] -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至2,097,450股(占比0.2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至751,029,532股(占比99.72%) [9] - 国美控股已与高促中心完成垫付对价现金偿还,涉及999,592股 [7]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国都证券核查确认高促中心已履行股改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10][11] - 保荐机构对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11] 股本结构及股东持股变化 - 公司总股本保持753,126,982股不变,限售股份解禁未导致总股本变动 [9] - 高促中心持股历史无增减持、司法过户等变动,仅涉及限售解禁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