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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柏新材: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和财产安全,维护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期货交易定义为以期货合约或标准化期权合约为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交易包括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及非标准化期权合约等,基础资产涵盖证券、指数、利率、商品等或其组合 [2] -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且禁止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3][4] 交易审批权限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若交易保证金占最近一期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或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6] - 公司可对未来12个月内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进行预计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间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审批额度 [7] 专业管理架构 - 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下成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策略、审批业务及资金计划,并监控执行情况 [9] - 采购部门负责期货交易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资金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并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10][12] 风险控制措施 - 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分离,交易人员不得兼任财务、审计或风控岗位 [14] - 审计部门需对交易进行不定期审计,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并提出停止交易的动议 [16][17] - 公司需设定止损限额并跟踪市场变化,重大浮亏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应对 [18][19] 信息披露要求 - 交易损益或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及时披露,套期保值业务可合并计算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变动 [19] - 开展交易前需披露交易目的、品种、工具、保证金上限、合约价值上限及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20] 信息隔离与保密 - 参与交易人员及合作机构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交易方案、资金状况等信息 [22] - 交易操作环节需相互独立并由审计部监督,禁止单人负责全流程 [23] 制度附则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