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化交易新规发布 - 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监管框架 [1] - 新规将高频交易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在鼓励技术创新与维护市场公平之间建立平衡机制 [1] - 新规填补了监管真空,精准消除了程序化交易监管盲区 [1] 制度破局与定义廓清 - 2010年《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指引》首次将程序化交易列为异常交易行为,但缺乏对高频交易的明确定义 [2] - 原有监管存在碎片化与力度不足问题,高频交易长期游走在灰色地带,部分机构利用技术优势形成"技术特权" [2] - 新规第三条明确定义程序化交易,采用特征归纳法界定高频交易,为监管执法提供明确依据 [3] 准入机制创新 - 建立"先报告、后交易"的强制性事前报告制度,普通客户需签订专项委托协议并报告信息 [5] - 非期货公司会员被明确禁止从事高频交易 [5] - 高频交易者需报告交易策略类型、最高报撤单频率、单日最高报撤单笔数等核心参数 [5] 技术治理规范 - 全面规范期货公司外接系统管理、系统功能、测试要求及禁止行为 [6] - 要求交易所建立主机托管报告和席位管理制度,禁止向问题客户提供托管服务 [6] - 从系统接入、主机托管、席位分配等硬件层面压缩不公平竞争空间 [6] 行为监管与风险防控 - 第五章为核心内容,详细列举需重点监控的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 [7] - 对高频交易实行重点管理,交易所可运用差异化手续费、报撤单收费、交易限额等手段进行调节 [8] - 建立"重点监控+经济调节"机制,抑制过度依赖速度优势的投机套利行为 [8] 市场影响与转型 - 高频交易被重点监管后,技术接入层面的鸿沟被有效收窄,价格发现过程更趋真实 [9] - 市场将从"拼硬件、拼速度"转向"拼模型、拼策略、拼基本面研究"的交易模式 [9] - 基本面驱动和创造价值的量化策略将迎来更广阔发展空间 [9] 监管目标与价值 - 新规并非束缚技术创新,而是为程序化交易套上"法治缰绳",划清创新与公平边界 [10] - 将技术优势引导至服务实体经济和提升市场运行效率的正轨 [10] - 在管控风险、维护公平前提下,促进程序化交易规范健康发展 [10]
重塑期货市场公平与创新监管新范式
期货日报网·2025-06-20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