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期货公司更加注重合规、服务实体
期货日报网·2025-06-20 09:22
中国证监会修订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征求意见稿》最显著的变化是,将"持续合规状况"提升至与风险管理能力并列的基础性地位,这意味 着监管重心从"风险结果"向经营全过程延伸。 《征求意见稿》中的核心变化包括:对一般违规行为扣分大幅下调,被出具警示函从原每次扣2分降至 0.5分,被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从原每次扣2分降至1分。对系统性违规惩罚加重,期货公司在开展自 评工作时,存在遗漏、隐瞒等情况的,对应扣分的遗漏、隐瞒事项双倍扣分,因恶意规避监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配合现场检查或者调查,隐藏违规事实等直接降级。这样调整扣分 分数,能避免过度惩罚轻微过失,鼓励主动合规。 股东责任穿透机制同样值得关注。《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若股东被采取限制权利措施,期货公司将 连带扣4分;若被责令转让股权,则扣5分;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因违反期货公 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被采取监管措施、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且可能导致期货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或者出现风险隐患的,也将被扣分。这将倒逼期货公司加强股东资质审查,从源头上防范治理风险。 期货公司如何应对新考纲? 分类评价可谓是期货公司的年度"大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