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 及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前款所述"主要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者持有股 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前款所述"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