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剑桥科技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于2012年7月6日取得营业执照 [2] -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46.7889万股,并于2017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041,84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268,019,841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6][21]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8幢501室,英文名称为CIG SHANGHAI CO., LTD. [4][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10]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8]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6][111]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聚焦AI应用的网络解决方案,深耕高速光通信模块、AI互联与智能终端设备 [1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开发设计计算机和通信软件、生产光纤交换机等电信终端设备、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等 [15]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各发起人持股比例明确列示 [20]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9] - 公司股份转让需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董事、高管持股变动有特殊限制 [30][31] - 公司可依法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 [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 [34] - 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等文件,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 [34] - 股东需遵守不得抽回股本、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4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遵守特别行为规范,包括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不得违规担保等 [43]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常会,临时会议可由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117][118]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21][122] - 独立董事具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136]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140]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对外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47][48]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3]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46]
剑桥科技: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