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力源科技: 202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 -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再次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 - 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回购注销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回购注销原因 - 激励对象曹洋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其持有的4,200股限制性股票[6]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4亿元,净利润253.89万元,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110%),因此回购注销2,202,900股限制性股票[6] 回购注销的股票种类与数量 -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包括曹洋持有的4,200股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2,202,900股,合计2,207,100股[6] 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 回购价格为5.91元/股,总金额为13,043,961.00元,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7] 回购注销的安排 -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10月31日和2025年4月25日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通知[7][8] -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回购专户,预计2025年6月19日完成回购注销[8] 结论意见 -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和安排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8] - 公司尚需办理回购注销的注销登记、工商变更手续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