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63名激励对象778.8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75元/股 [7] - 预留部分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27.54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54元/股 [8]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303.372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因2021年度权益分配调整为4.57元/股 [10] 回购价格调整原因及方式 - 回购价格调整主要由于公司实施年度现金红利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 [15]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18元/股调整为7.06元/股,调整公式为:调整后价格=授予价格-每股派息额 [15] -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因2022年度权益分配由4.57元/股调整为4.39元/股 [11] 回购注销情况 - 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1名离职人员50,000股限制性股票 [8] - 公司回购注销2名离职人员99,000股限制性股票 [11] - 因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2,157,990股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82,638股,合计2,240,628股 [12]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 [7]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15] -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