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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柏科技: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6月)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和《深圳雷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深圳雷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 理工作,以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协助总 经理工作。 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