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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2025-06-20 18:41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光大证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3][4]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9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指定媒体公告,H股通告于5月8日在香港披露易网站刊登 [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在上海静安国际广场召开,网络投票时段为当日9:15-15:00,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完全一致 [4] 出席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A股股东及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21.16亿股(占表决权股份总数45.89%),网络投票A股股东876人代表1.02亿股 [5] - H股股东代表1人出席,代表2.99亿股(占6.48%),合计882名股东代表46.14亿股出席 [5][6] - 中小投资者共880人,代表0.47亿股(占1.02%),公司董事、监事及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会议 [5][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10项议案均获通过,平均赞成率99.92%,反对票占比最高为0.082%(关联交易议案) [8][9][10][11][12][13][14] - 中小投资者赞成率96.82%-97.06%,反对票集中在1.24万-1.53万股区间 [9][10][12][14] - 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光大集团及光大控股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赞成率99.44% [13]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计票由股东代表、监事、香港中央证券登记及律师共同监督 [7][8] - 网络投票数据由上交所信息网络公司提供,H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公司确认 [6][8] - 律师认为会议程序及结果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