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0,933,977,454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130,000,000,000元 [1] -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059,362.4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961,940,637.58元 [2] - 截至2025年,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9,999,632,075.47元(含增值税) [1]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保荐人)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2] -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2] -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支行,存储金额为人民币129,999,632,075.47元,用途为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3] 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本次股票发行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 - 联席保荐人通过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及开户银行需配合 [3] - 开户银行需按月向公司提供对账单,并抄送联席保荐人保荐代表人邮箱 [4] - 专户资金单次或累计支出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联席保荐人 [4] - 协议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5] 争议解决与违约责任 - 争议需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地为北京,适用普通程序 [4] - 违约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损失及相关费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