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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证券之星·2025-06-20 18:50

发行概况 - 邮储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5〕1080号)[1] - 发行证券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2] - 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财政部、中国移动集团及中国船舶集团[3] 发行规模与资金 - 募集资金总额1300亿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299.62亿元人民币[3] - 财政部认购1175.8亿元人民币,中国移动集团认购785.41亿元人民币,中国船舶集团认购456.6亿元人民币[3] - 发行数量20,933,977,454股,占发行前总股本30%以内[5] 定价与调整机制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初始价格6.32元/股[4] - 因2024年权益分派(每股派现0.1139元),发行价调整为6.21元/股[5] - 价格调整公式包含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4] 发行程序与合规性 - 发行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金融监管总局、上交所及证监会批准[7][8] - 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8][9] - 验资报告确认申购资金1300亿元人民币全额到账[9][10] 限售与上市安排 - 财政部、中国移动集团及中国船舶集团所持股份限售期为5年[6] - 发行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6]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6] 发行对象合规性 - 发行对象无需私募基金备案,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10][11] - 中国移动集团及中国船舶集团通过投资者适当性审查[11] - 财政部持股比例将超5%,中国移动集团及中国船舶集团为关联方[12] 信息披露 - 上交所确认发行符合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12] - 发行人公告证监会注册批复及交易所审核意见[12][13] - 联席保荐人将持续督导信息披露义务履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