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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扬芯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2025-06-20 18:50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 国泰海通证券受利扬芯片股东黄兴、海南扬致、海南扬宏、黄主、谢春兰委托,组织实施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的询价转让 [1] - 本次转让依据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定及《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2025年3月修订)》开展 [1] 股东资格核查情况 自然人股东核查 - 黄兴(身份证350521196897)持有首发前股份且无权利受限情形,需遵守窗口期规定 [2][9] - 黄主(身份证350521197557)与实控人黄江为一致行动人,持股状态合规 [7][9] - 谢春兰(身份证4425251969******25)持股无质押冻结,需遵守减持窗口期限制 [7][8] 机构股东核查 - 海南扬致(统一代码91441900MA4ULEHN0J)为员工持股平台,存续状态合法,已完成内部审批程序 [3][4][5] - 海南扬宏(统一代码91441900MA4ULCJQ22)系实控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股份无权利瑕疵 [5][6][7] 合规性核查要点 - 利扬芯片最近3年累计现金分红达净利润30%以上,满足减持条件 [9] - 公司股价持续高于发行价及每股净资产,符合减持价格要求 [9] - 2024年报及2025一季报已披露,当前不处于重大信息敏感期 [10] - 公司确认无未披露重大事项影响股价,转让时机符合窗口期规定 [10] 最终核查结论 - 所有出让方资格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要求,无质押冻结等禁止性情形 [11] - 转让程序已履行必要审批,不存在违反减持承诺或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情况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