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南京熊猫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渠道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1]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在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分时段进行 [2]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通知披露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647名,代表股份255,138,941股(占公司总股本27.92%),其中A股股东646名(持股241,370,941股,占比26.41%),H股股东1名(持股13,768,000股,占比1.51%) [2] - 其他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资格均经核查有效 [3]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4] 表决结果分析 - 全部议案通过率均超99%,最高同意比例达99.53%(253,949,444股),反对票占比最高为0.59%(1,500,997股) [4][5][6] - 关键议案如《担保额度》获99.32%同意票(253,395,944股),反对票占比0.59% [6] - 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过程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要求 [4]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