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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 中国铁建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2025-06-20 20: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互动交流等方式增进投资者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的活动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所有活动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3]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特别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参与便利 [2]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管理活动并回应投资者诉求 [2]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规范运作,营造健康市场生态 [2]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ESG信息、文化建设等九大方面 [5] - 采用官网、新媒体、电话、股东大会、路演等多元化渠道开展沟通 [6][7] - 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联系电话/邮箱,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布联系方式 [7] - 允许调研机构现场参观或座谈,但需避免泄露内幕信息,且董事会秘书需全程参与 [8][9] 调研活动管理规范 - 调研机构需签署承诺书,内容包括不探听未公开信息、不利用信息交易等六项条款 [9] - 公司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对错误研究报告要求改正,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立即公告 [10][11] - 控股股东及高管接受调研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 [8] 投资者沟通机制 - 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为中小股东发言创造便利 [11]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等高管需出席,会前公告并事后披露情况 [12] - 强制召开说明会的情形包括现金分红未达标、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六类 [13] - 年度业绩说明会需说明行业状况、财务状况、分红等投资者关注内容 [14] 信息披露与媒体管理 - 指定专人处理上证e互动平台咨询,回复需谨慎客观,不得替代正式公告 [15] - 已披露事项需详细答复,未披露事项需引导投资者关注公告 [15] - 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配合纠纷调解等维权活动 [16][17]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统筹投资者关系管理,专职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 [19][20]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投诉、统计分析投资者构成等八项 [18] - 严禁在活动中透露未公开信息、作出股价预测、歧视中小股东等八类行为 [21][22] 人员培训与档案管理 - 工作人员需具备法律财务知识、沟通能力及行业认知等四项素质 [23] - 定期对高管开展系统性培训,鼓励参与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 [24] - 活动记录需存档3年以上,包括时间、地点、交流内容等要素 [25] - 定期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26] 附则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27][2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