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资源: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中的议事、决策程序及职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并承 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 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提供任何形式的有损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便利或帮助;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 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