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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制度时隔5年迎修订!引导行业机构聚焦高质量发展、突出“打大打恶”导向
期货日报网·2025-06-20 22:50

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 - 核心修订目标为优化分类评价制度 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导向 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和特色化经营 [1] - 现行制度自2009年实施 历经3次修订(2010/2017/2020) 已形成成熟评价体系 [1] - 本次修订对标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落实新"国九条"和金融"五篇大文章"指导意见要求 [1][2] 修订主要内容 - 规则名称由《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更符合制度框架 [2] - 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加分力度 引导集约化发展和经营效率提升 [3] - 扩大业务加分覆盖面 主要业务收入排名前30名均可获加分(原前20名) 加分幅度0.25-2分 [3] - 新增重大违法违规直接下调评价结果机制 强化"打大打恶"导向 [3] - 优化扣分分值设置 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 调整行政处罚扣分梯度 保持整体均衡 [4] 监管导向调整 - 突出四方面修改:功能发挥评价框架优化 业务指标整合 违规惩戒强化 特殊问题处理规则明确 [2] - 通过加分政策引导中小机构立足禀赋实现差异化发展 在细分领域形成特色 [3] - 建立多层次监管手段组合 包括自律管理/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评价下调等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