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20日在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徐州伊敦康得思酒店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1][2][3] - 公司已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媒体发布召开通知,公告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时间安排:现场会议如期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平台(9:15-11:30,13:00-15:00)和互联网平台(9:15-15:00)同步进行 [3]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股东总数65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名,网络投票股东649名 [3][4] - 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650名,定义为除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外的其他股东 [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资格经律师验证合法有效 [4] 审议议案与表决结果 - 审议议案包括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和普通决议议案(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内容与公告一致,未发生实质性修改 [5][6][8] - 议案1(未明确名称)获99.9526%同意票,反对票占比0.0457%,弃权票0.0017% [5] - 议案2(未明确名称)获99.9182%同意票,反对票占比0.0645%,弃权票0.0173% [6] - 议案3(未明确名称)获99.9698%同意票,中小股东同意率达99.5132% [6] - 议案4涉及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陈伟东获99.8644%同意票(中小股东97.8099%),张雷获99.8660%同意票(中小股东97.8355%) [6][7][8]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2][8][9]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别决议议案与普通决议议案均达到法定通过比例 [8][9]
苏能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徐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