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亚精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楼 邮编:200085 电话/Tel:+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亚精工"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南京腾亚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按照《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