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万股,发行价格为22.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5,409,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0,808,306.61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4,329.97万元,投资进度为60.57% [4] - 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包括将"5万吨/年过硫酸盐及配套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4,500万元转投至"年产5万吨三氯氢硅建设项目",剩余4,500万元暂时留存 [4] - 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13.3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及配套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880.39万元、待确认用途的4,500万元及现金管理收益2,600万元用于新增项目"年产30万吨化学品建设项目" [5]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 公司决定将"5.5万吨精细化工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6月30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7][8] - 延期原因包括对"年产5000吨2-乙基蒽醌生产线"进行技术优化调整,以及基于行业周期和市场环境的复杂性暂缓"年产5万吨亚氯酸钠生产线"的建设 [9]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9] - 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9] 审议程序情况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认为延期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10][11][12] - 本次延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保荐人核查意见 -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对延期事项无异议 [12]
恒光股份: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