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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光股份: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1] - 调整事由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10,4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含税),合计派发13,800,000元,已于2025年5月26日实施完毕[5] -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价格为7.735元/股(原价7.86元/股减去每股派息0.125元/股)[5]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2024年3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1] - 2024年4月9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 - 2024年5月27日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日为2024年5月[3] - 2025年3月24日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上市日为2025年3月,授予数量52.50万股[3] 本次调整具体内容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9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20.36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约1,598,463.6元[6] - 回购价格为调整后价格7.73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6] - 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相关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7]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