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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万亿元广东政府基金迎收费改革 管理费禁止从本金列支 倒逼行业优胜劣汰
上海证券报·2025-06-23 01:19

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核心内容 - 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基金管理费原则上从基金收益或利息中支付,不允许在本金中列支,若暂未产生收益可预支但需后续补回 [1] - 截至2024年底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达155只,认缴总规模1.77万亿元,实缴1.24万亿元,计划整合组建超万亿元产业和创业投资基金 [1] 管理费规则调整对行业的影响 - 打破私募股权行业"2%管理费+20%收益分成"惯例,要求以实缴出资或实际投资金额为计费基础,存续期满后不得收费 [2] - 行业普遍按认缴规模2%/年收取管理费(退出期1.5%-2%),收益分配时先向投资人分配6%-8%后再提取20%分成 [2] - 调整后机构可能面临现金流压力,或导致投资周期缩短,影响长期价值生态形成 [6] 政策对市场结构的重塑作用 - 新规精准打击依赖管理费但缺乏专业能力的机构,为优质机构释放更大投资空间 [3] - 政府基金出资占比提升背景下,新规降低LP投资成本,通过零管理费机制筛选专业机构 [3] - 明确尽职免责条款和损失容忍度放宽,激活政府基金投资效率 [3] 行业分化与监管差异化需求 - 创投机构日常运营成本(人工、尽调等)高度依赖管理费,新规将加速行业洗牌 [6] - 建议对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基金及子基金实施差异化监管,避免统一标准造成监管越位 [6] - 政府出资基金核心目标是引导地方产业发展,但现行机制普遍未实现市场化运作效果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