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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排污权交易盘活“绿色资产”
经济日报·2025-06-23 06:02

排污权交易制度政策导向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系统部署排污权交易制度建设方向和管理要求 [1] -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我国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创新,通过市场化手段将环境资源转化为可量化、可流通的生产要素 [1] - 该制度旨在构建行政与市场手段相结合的减排机制,强化"污染付费、减排获益"理念,推动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减少排放 [1] 排污权交易试点进展 - 全国28个省份参与排污权交易试点,截至2024年6月交易总金额达363亿元 [2] - 试点省份强化制度建设,部分省份将排污权写入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省级层面出台多项政策文件 [2] - 交易范围主要覆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污染物,部分省份扩展至重金属并探索跨区域交易 [2] - 浙江等省份探索排污权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多个省份创新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和租赁业务 [2] 排污权交易体系构建方向 - 加强排污权核定量与许可排放量的衔接,建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核定技术体系 [3] - 实施大气、水等重点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分配,推动企业树立资源环境"有价、有限"理念 [3] - 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建立健全交易制度,扩展交易主体和品种,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市场监管 [3] - 强化监测核算能力和金融支持体系,开展绿色金融创新,提升市场服务水平 [3] 排污权交易现存问题 - 当前存在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衔接不畅、市场化机制不完善、基础保障体系薄弱等问题 [2] - 生态环境治理进入深水区,行政手段减排空间收窄,需进一步发挥排污权交易市场作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