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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力: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1] - 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及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法律法规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 激励计划限制性条件 - 公司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6个月内未按法规进行利润分配等 [1] - 激励对象不得参与的情形包括:12个月内被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处罚或市场禁入、不符合《公司法》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等 [1] 激励对象范围与资格 - 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2] -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要求,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激励计划目的与影响 - 通过股权激励建立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 [2] - 计划有助于提高公司生产效率与长期发展水平,且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