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互联网平台新规落地!“内卷”、刷单套路被税收监管强势“狙击”
第一财经·2025-06-24 08:20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 国务院令第810号《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于6月23日生效,首次要求抖音、京东、美团等平台企业按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收入数据,标志着平台经济进入"数据控税"阶段 [1] - 该规定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立法层级仅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凸显国家对互联网平台税收监管的重视 [1] - 规定共14条,包括报送义务、内容和时限要求,免予报送情形,减轻报送负担措施,以及涉税信息保密义务 [3] 平台经济税收监管挑战 - 互联网平台经济具有虚拟性、跨地域性、交易快速频繁等特点,传统税收征管模式难以适应 [2] - 平台内经营者经营地点与平台所在地可能分属不同地区,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掌握其经营收入和纳税情况 [2] - 平台经济参与者众多且复杂,包括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和兼职人员,税收征管难度较大 [2] 规定实施影响 - 新规最直接冲击长期隐匿收入的群体,平台历史收入数据报送税务局后,未申报直播打赏、网店流水者将面临补缴税款或稽查抉择 [3] - 互联网平台本身已掌握完整交易数据,税务机关提供标准化接口后,平台技术改造成本在合理区间内,不会对运营造成实质性冲击 [3] - 国务院令的强制性打破部门壁垒,使跨领域协同成为可能,平台汇总涉税信息后税务局按管辖权分派,是当前技术条件下最高效解决方案 [4] 行业长期影响 - 当平台经济占GDP比重达到一定规模,其税收治理关乎财政公平根基 [4] - 规定明确了平台企业合规边界,长期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压缩避税空间,规范税务处理 [4] - 弥合线上线下税收差距,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万亿级市场铺就合规化通路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