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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重大诉讼出现“民转刑” 前任董事长杨国平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进展 - 交大昂立诉杨国平等五位时任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出现重大转折,公司已向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刑事报案并获受理[1] - 法院同日裁定准予撤诉[1] - 公司认为杨国平等原高管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使用公司资金购买个人商业保险,获利1600万余元,涉嫌职务侵占[1] 涉案金额 - 案件涉及金额为2103.93万元[1] - 高管通过公司资金购买保险再退回个人账户获利1600万余元[1] - 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标准为100万元以上[2] 公司立场 - 公司认为杨国平等高管行为违反证券法、公司法及侵权责任法、民法典相关规定[1] - 公司认为高管行为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1] - 公司决定向公安机关刑事报案,追究五位高管的刑事责任[1] 历史背景 - 去年12月公司曾表示不排除后续提起刑事诉讼[2] -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表示高管行为没有任何公司文件证明是发放薪酬[2] - 公司管理层认为该行为是时任管理层滥用控制权侵占公司资产的恶劣行为[2] 法律依据 - 法律人士认为高管行为构成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2] - 符合《公司法》第186条、188条规定的归入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构成要件[2] - 根据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标准为100万元以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