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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车位下班后开放?广州拟推停车场新规,邀您提意见
南方都市报·2025-06-24 23:37

停车场规划与建设 - 广州市拟于2025年6月对《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进行第二次审议,目前二审征求意见稿已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1] - 市、区人民政府需在储备土地中确定一定数量用地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并允许利用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设施的地下空间布局公共停车场,建成后不得影响地上设施功能和安全 [3] - 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给予资金支持,允许配建不超过20%的附属商业设施,且新增公共停车场建筑面积不计入原地块容积率 [3] - 景区、医院、学校等停车紧张区域,可组织利用待建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设置临时停车场,但不得妨碍市政设施和道路通行 [4] 停车场使用与管理 - 住宅区未售车位应优先出租给业主,建设单位需公示销售方案、车位尺寸等信息 [6] - 住宅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发改委将制定议价规则,经营者需与业主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6] -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停车场应在非工作时间向社会开放,可实行有偿使用,泊位信息需接入管理系统 [8] - 市政府将建立停车资源共享协调制度,推动停车资源有偿错时利用 [8] 道路停车泊位管理 - 明确禁止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的区域,包括人行道、消防通道、学校医院出入口50米范围内等 [10] - 双向通行宽度不足12米或单向不足9米的道路禁止双侧设置停车泊位 [10] - 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可通过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建设维护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