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 构的相关规定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决定除由股东会审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处置行为,决定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 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的资产处置行为,决定控股子公司的合并或分 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证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