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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控股: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3号楼一层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 [4] - 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22,414,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255%),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444名,代表股份389,928,849股(占9.6045%),合计出席股东454人,代表股份2,112,343,547股(占52.0300%)[5] - 单独持股19.71%的股东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新增《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和《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两项临时提案 [4] 股东会议案表决结果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获99.2805%同意票(中小投资者赞成率90.2589%)[7]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获99.2640%同意票(中小投资者赞成率90.0365%)[8]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获99.2773%同意票(中小投资者赞成率90.2157%)[9]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99.2568%同意票(中小投资者赞成率89.9389%)[10]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99.2657%同意票(中小投资者赞成率90.0584%)[11]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获99.2966%同意票(中小投资者赞成率90.4774%)[1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99.2874%同意票(中小投资者赞成率90.3529%),达到三分之二通过门槛 [18] 股东会程序合规性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前通过指定媒体公告会议通知及临时提案 [3][4]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监督 [6] - 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