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新村矿业因非法占用林草地被罚31万余元,限期恢复生态
齐鲁晚报·2025-06-25 14:33
公司违法行为 - 隆化县新村矿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5月至2023年底期间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林地和草地 [4] - 非法占用一般商品林林地0.52公顷(7.8亩) [4] - 非法占用其他草地0.984公顷(14.76亩) [4] - 恢复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104052元 [4] - 被占用草地近三年平均总产值为1107元 [4] - 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相关规定 [4]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312156元,按恢复林地植被和生产条件所需费用的三倍计算 [5] - 责令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前恢复被占用林地和草地的植被 [5] - 罚款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 [5] - 逾期不缴纳罚款将按每日3%加处罚款 [5] - 公司有权在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5] 公司背景信息 - 隆化县新村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 [7] - 由北京首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北远通矿业有限公司各持股50%组建 [7] - 注册资本壹亿元,法定代表人赵志峰 [7] - 公司位于承德市隆化县南部20公里处,交通便利 [7] - 主营业务为含磷钛低品位铁矿石开采、铁磷钛精粉及建筑砂加工生产销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