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勃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恒勃股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2] - 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等材料,确认其符合相关规定 [2]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需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 [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自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 [3]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 监事会审核结论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任职资格 [2]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形 [3] - 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名单合法有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