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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2025-06-26 01:22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修订依据包括新颁布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1] - 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并调整相关条款序号[2] 公司治理结构变化 - 明确法定代表人由总裁担任且辞任总裁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2] - 新增法定代表人职权条款规定其民事活动后果由公司承担[2] - 删除涉及监事或监事会的相关条款内容[3][30] 股东权利与义务调整 - 股东查阅公司资料需签订保密承诺并适用全资子公司[25] - 明确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并新增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条款[32][34] - 限制未完成整改或未经核准的股东行使表决权等权利[33] 股份管理相关修订 - 调整股份回购情形及程序要求回购股份需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3] - 删除原《必备条款》中关于股票和股东名册的专门章节[16][21] - 明确股份自由转让原则及境外上市外资股转让登记要求[14] 公司文化建设 - 新增文化建设条款要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5] - 修订经营宗旨条款强调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的能力[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