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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立航: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6月4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 [2][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14:00在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9:15-9:25, 9:30-11:30, 13:00-15:00) [3][5] - 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3] 参会人员资格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2,410,038股(占总股本67.2720%) [5][6] - 网络投票股东184名,持股数未披露具体数值但经确认具备合法资格 [6]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等法定人员均出席会议 [5][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以过半数表决权通过,最高同意比例达99.9817%(53,838,315股) [7][8] - 中小股东表决中最高同意比例为99.9817%(2,471,492股) [8][9] - 特别决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获53,859,715股同意 [9]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无临时提案或议程修改情形 [6] - 表决程序合并现场与网络投票数据,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统计确认 [7][9] - 律师认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