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送转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差异化分红送转说明 - 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和2024年3月25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累计回购513,031股[1]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和2025年5月20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每10股转增4.90股[2] - 因股份回购产生的库存股无权参与权益分派,公司申请差异化分红送转[2] 差异化分红送转依据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2]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及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 公司总股本为236,724,89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513,031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236,211,862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29,916,524.10元(含税)[3] - 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54881)÷(1+0.48894)元/股[3]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54881元/股,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48894[3] 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条件 - 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4] - 以2025年6月9日收盘价155.22元/股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为0.07%,小于1%[5] 保荐人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