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增持主体资格 - 增持主体为安阳钢铁控股股东安钢集团,注册资本377,193.64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4] - 安钢集团经营范围涵盖冶金产品、钢铁延伸产品、化工产品、技术服务等,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4] - 增持主体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情形,包括债务违约、重大违法行为或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等[5]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 增持前安钢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918,308,486股,占总股本66.78%[6] - 增持计划自2024年6月25日起12个月内实施,拟增持金额5,000万至1亿元,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6]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累计增持30,798,817股(占总股本1.07%),增持金额合计8,000万元,持股比例升至67.86%[6] 免于要约收购情形 - 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条款,因安钢集团原持股比例超50%且增持未影响公司上市地位[7] - 过去12个月内增持股份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7] 信息披露履行情况 - 公司已披露《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4-046)及《增持计划公告》(2024-057)[9][10] - 后续披露包括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2024-093)和增持实施进展公告(2025-056)[10][11] - 法律意见书出具后需补充披露增持计划完成情况[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