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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2025-06-26 01:55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东江环保董事会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5月2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深圳东江环保大楼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3] - 董事长王碧安因公务缺席,会议由董事王石主持,实际召开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3][4]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表共162人,代表股份453,149,574股,占总股本40.9995%,其中A股股东161人代表449,312,808股(占比49.6413%),H股股东1人代表3,836,766股(占比1.9171%)[6] - 中小投资者158人代表12,489,093股,占总股本1.1300%,网络投票股东160人代表183,033,780股(占比16.5603%)[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11项议案均以非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同意票占比均超99.7%,其中第6项议案同意票占比91.3484%,第12项议案同意票占比91.6895%[7][9][12]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现场计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监督,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完成[7]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