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6月3日发布公告通知 [3] - 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海信国际中心会议室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通知一致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知中载明了股东权利、登记办法及联系方式 [3] 股东大会参与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0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未披露具体数值 [4] - 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具有合法资格,董事任职资格符合规定 [3][4]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同意比例普遍高于99%,最高达99.9834% [5][6][7][8][9][10] - 反对比例最高为6.1324%,出现在关于审计机构酬金授权的议案中 [10] - 弃权比例普遍低于0.1%,最低为0.0023% [6][7][8]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11] -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未发现程序性瑕疵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