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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0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发出,并于2025年6月24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二人) [1] - 监事会主席王光华委托监事韩琳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史亚楠和韩琳以视频方式参会 [1] - 职工监事陈翀女士被推举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股份回购方案 - 回购目的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 [2][3] - 回购方式为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价格不高于5.89元/股,且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 [2][3] - 回购资金总额为3,500万元至7,000万元,对应回购数量约594.23万股至1,188.46万股,占总股本0.40%-0.81% [3][4] - 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若因重大事项停牌可顺延 [4] 财务影响分析 - 截至2024年底,公司总资产453.82亿元、净资产57.36亿元、流动资产293.50亿元 [7] - 以回购上限7,000万元计算,资金占比分别为总资产0.15%、净资产1.22%、流动资产0.24% [7] - 管理层认为回购不会对经营、财务、研发及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7]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董事、监事、高管及控股股东在决议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份行为,无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 [9] - 上述主体在回购期间及未来3-6个月内无增减持计划 [9] 授权安排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事宜,包括回购时间/价格/数量、设立专用账户及注销安排 [10] -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至事项办理完毕 [10] 其他审议事项 - 回购方案及所有子议案均以5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通过 [2][3][4][6][7][9][10] - 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专项公告(编号2025-62)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