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 董事会议事规则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5 月 13 日 2004 年度(暨第五届第一次)股东大会修订;2006 年 会修订;2013 年 6 月 21 日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19 年 4 月 16 日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修订;2022 年 8 月 8 日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 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