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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2025-06-26 03:32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决定召集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5月22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通知,内容涵盖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3]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江西新余公司总部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交易时段为9:15-15:00[3] -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3][4] 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出席股东合计1,680人,持有有表决权股份602,90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5.8994%,其中A股股东1,679人(持股579,270,851股),H股股东1人(持股27,883,829股,占H股总数6.9092%)[4] -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席现场会议,部分高管列席[4]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深交所系统认证[4][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议案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现场计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网络投票数据由深交所提供[5]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全部议案,其中议案9-13、15-16为特别决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议案5、7-16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5] - 2025年第一次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均通过特别决议案,表决结果符合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要求[5][6]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6][7] - 表决程序与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未发现程序瑕疵或违规情形[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