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海鸥住工: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06月)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 6 月 25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完善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累积投票制是指在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本次股 东会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 以投给数名候选人。 第三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的,或者股东会 选举 2 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采取累积投票制。公司一次仅选举 1 名独立董事或者 1 名非独 立董事时,或者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 规定。 第四条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予以特别说明。 第五条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