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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安: 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核查和验证了公司提供 的上述各项文件和有关事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中国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4 层 Tianhe District, Guangzhou,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电话| TEL: 86-20-38817801 www.tahota.com 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郑怡玲律师和李伟杰律师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