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背景 -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合考虑实际情况 发展战略及行业趋势 [1] - 规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 深交所相关规定制定 [1] 利润分配原则与形式 - 实行连续稳定政策 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可持续发展 [2]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必要时留存未分配利润 [2] - 可结合现金与股票方式分配 中期分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2] 利润分配比例与条件 -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 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 [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 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 [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 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 [3] - 重大资金支出指一年内交易涉及资产占审计总资产30%以上 [4] 决策机制与程序 - 董事会编制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需说明未分红原因及资金用途 [4] - 预案需经半数董事及独立董事同意 监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 [5] - 股东大会审议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 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生效 [5] 规划调整与周期 - 每三年重新制定或审议一次股东回报规划 [6] - 调整需符合利润分配政策范围 履行原制定程序 [7] - 经营环境或自身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可触发调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