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钛股份: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 [1][3]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通过信息披露媒体公告,载明会议届次、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公告日期距召开日满足20天法定要求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在宝鸡市高新区举行,同步提供上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平台,投票时间覆盖全天交易时段 [4] 参会人员构成与资格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0名,代表股份246,167,924股,网络投票股东545名,合计参会表决权占比51.7328%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列席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经核查符合法律规定 [5]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全部12项议案均获通过,整体赞成率超99.9%,反对票比例最高为1.8318%(议案10)[6][7][8] -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4/7/10单独计票,中小股东赞成率均超98.58%,其中议案7中小股东反对票占比0.8297% [6][7] - 关联交易议案(7/10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赞成率分别为98.7002%和98.6524% [7][8]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表决程序采用现场+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计票过程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督 [6] - 会议记录经董事、监事、董秘等签字确认,律师认定召集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