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提名声明 - 南京海辰药业董事会提名陆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1] - 提名基于对被提名人职业背景、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信用记录的充分审查,确认其符合法律法规及深交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1] 被提名人资格核查 - 被提名人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1]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董事任职禁止情形[1] - 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任职资格[1] 独立性及合规性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5][6] - 被提名人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处任职[6] - 被提名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7] 业务关系限制 - 被提名人未为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在相关中介机构担任关键职务[7] - 被提名人未与公司及关联方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未在相关单位任职[7] 历史记录审查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8] - 被提名人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且无明确结论[8]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8]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含本次提名)[10] - 被提名人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10] 提名人承诺 - 提名人保证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及交易所监管措施[10] - 提名人授权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声明内容,相关责任由提名人承担[10] - 若被提名人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提名人将督促其立即辞职[10]
海辰药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陆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