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长药: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内控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2025-06-27 00:44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内控制度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发生 [1]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占用和非经营性占用两类 其中经营性占用指通过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的超额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占用包括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等 [1] 基本要求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经营性资金往来需设定欠款额度和周期 严格限制超额占用 [2] - 明确禁止以垫付工资福利广告等费用形式提供非经营性资金 [2] - 关联交易须严格遵循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2] - 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担保需遵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 责任和措施 - 公司董事高管及子公司负责人需勤勉尽责保障资金安全 [3] - 董事长为资金占用防范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 [3] - 设立专项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总经理牵头负责日常监督 [3] - 关联交易资金审批需严格执行协议及资金管理规定 [3] - 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需签订真实交易背景合同 异常情况需协商解除合同 [3] - 财务部门每月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需每季度核查关联方资金往来 [4] - 审计部门负责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 [5] 责任追究及处罚 - 对协助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董事高管将给予处分或罢免 [6] - 董事需对违规担保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6] - 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将追究责任人行政经济及法律责任 [6]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