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国铝业: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细则
证券之星·2025-06-27 00:48

内幕信息管理细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细则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性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境内外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 - 细则适用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分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实际管理的其他企业[2] - 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 内幕信息范围界定 - 内幕信息定义为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4] - 具体情形包括经营方针重大变化、重大亏损、资产重组(超过资产30%的抵押/出售)、新增借款超净资产20%、持股5%以上股东变动等16类情形[5]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 知情人指在信息披露前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6] - 涵盖董事/高管/雇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管理层、中介机构人员、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等10类主体[7][4] 登记备案流程 - 需填写知情人档案记录知悉时间/内容/方式等信息,董事长负主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8] - 项目牵头部门为保密第一责任人,知情人需在获悉信息3个工作日内提交登记表及保密承诺书[9][6][7] - 向控股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需2个工作日内向监管机构报备,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签字确认[10][9] 保密管理要求 - 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内幕交易,非知情人主动获知信息后即受约束[11][12][18] - 信息外泄时需立即公开披露并追究责任人[19] 违规处罚措施 - 违规行为包括瞒报登记、泄露信息、内幕交易等,处罚涵盖警告至辞退,严重者需承担民事/刑事责任[13][20] - 持股5%以上股东等主体违规时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 附则与附件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22][23] - 包含5类标准化附件:非财务/财务类知情人登记表、定期/临时保密承诺书、未公开信息报送表[14][15][16][17][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