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制度 -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股东大会制度和运作规范 [1] -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共召开9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包括董事监事选举、组织机构制度制定及发行上市相关事项 [1] - 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上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1] 董事会制度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及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 [2] - 自设立以来共召开16次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专门委员会细则制定及发行上市等事项 [2] - 董事会运作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履行法律程序且运行良好 [2] 监事会制度 - 第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1名监事会主席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可连任 [3] - 自设立以来共召开8次监事会,对董事会工作、生产经营决策及关联交易实施有效监督 [3][4] - 监事会运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决议合法有效并维护股东利益 [4] 独立董事制度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含会计专业人士余宇莹),占比超董事会三分之一,符合任职条件且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4] - 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职,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意见并参与重大决策,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4][5]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并提交审议事项,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和规范运作 [5]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且任期三年可连任,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范运作 [5] - 董事会秘书协助筹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会议依法召开并完善内控制度 [5] - 董事会秘书及时向股东董事传递信息,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及三会职权正常行使 [5]
同宇新材: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2025-06-27 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