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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333,4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8.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29.86万元 [1] -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及其他交易费用14,445.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5,584.63万元 [1] - 募集资金于2021年11月12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资金全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及科创板自律监管要求管理资金 [2] - 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协议条款与上交所范本无重大差异 [3][4] - 2021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与民生证券、招商银行等机构陆续签订多份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底协议履行正常 [3][4] 募集资金专户调整与注销 - 2024年12月因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公司与华夏银行、农业银行等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5] - 体外诊断试剂及POCT仪器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等项目结项后,节余资金转至新项目"技术研发总部建设项目" [5] - 公司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对应监管协议终止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