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范围扩大!深圳最新通知:下月起施行
南方都市报·2025-06-27 14:38
最新消息! 二是将《试行办法》参保对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年满18周岁、未在用人单位就业人员"修改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深圳市户籍人员"。 深圳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范围 将扩大到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 智力残疾人以外的残疾人 6月26日,南方+记者从深圳市残联获悉,《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办法》(下称《办法》)已于日前正式印发,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点击图片查看官网通知 《办法》是在2008年4月1日试行的《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基础上修订而来,首先是进一步规范部门职责和参保对 象。 一是将《试行办法》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部门"修改为"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市医保部门",并增加了市民政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为责任单位。 三是将《试行办法》中低保残疾人完善为"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和支出型困难 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中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次,《办法》适应现有的社会保险政策,对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 ...